“阳春市妇幼保健院儿科综合大楼项目追加投资规模”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对“阳春市妇幼保健院儿科综合大楼项目追加投资规模”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概况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儿科综合大楼由阳春市妇幼保健院投资建设,为一座16层的儿科综合大楼,总投资为1.2亿元,占地面积为3568.50m2,总建筑面积为30000m2,停车位为151个,其中地下36个,地面115个,床位200张。本次环评拟增加一批医疗设备、进行特殊装修并配置特殊设备。因此需追加投资,总投资额由1.2亿元增加至2.2亿元。本次环评拟增加一批医疗设备、进行特殊装修并配置特殊设备。因此需追加投资,总投资额由1.2亿元增加至2.2亿元。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施工期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为:扬尘采取洒水措施防治;施工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堆放及时清运措施。 营运期拟采取措施为:生活污水经和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地下停车库机动车尾气经机械式排放引至地面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加盖密封经生物过滤除臭处理;对项目内的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局部封闭、隔声、减震等措施,以降低外传噪声;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所在地的产业导向和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项目污染治理措施合理、可行,清洁生产属于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投产后,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特别注意落实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认真实施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推行清洁生产,落实总量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式本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查阅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5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春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人:黄生 电 话:15813099577 通讯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239号 6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614号 联 系人:李工 电 话:0719-8675900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朝阳中路7号 7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 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⑵ 公众认为项目建设会带来哪方面的环境问题; ⑶ 公众认为项目建设给该地区带来哪些社会经济效益; ⑷ 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⑸ 公众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根据本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在公示时段内,就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联系,提供自己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所反映的意见进行分析核实,对于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将给予采纳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予以落实解决。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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