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名称:内蒙古宏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项目 概要:内蒙古宏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八区,项目东侧为110国道,南侧为空地,西侧为井盖制造厂,北侧为空地。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总占地面积17500平方米,建设拆解车间、办公楼、成品仓库、车辆暂存区等。项目总投资1080万元,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10000辆。项目供电依托现有厂区内一台250KVA干式变压器提供;项目生活用水来于厂区内现有水井;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来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安装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空各类存放在报废汽车中的各种废液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氟利昂属于无组织排放,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的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对外环境的噪声影响主要来源于切割机、剪断机、粉碎机和运输带等设备噪声,要求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汽车拆解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内蒙古宏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满足总量要求和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形式:若需要了解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详细内容,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内蒙古宏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八区 联系人:成国利 电子邮箱:21582816 @qq.com 电话:18648416690 邮编:014400 环评单位: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412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县府街西口 联系人:郭日杰 电子邮箱:524664010@qq.com 邮编:010030 电话:0471-3370369
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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