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现状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广东工业大学承担了《乐昌市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7月2日)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乐昌市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位于广东省乐昌市乐城镇东4公里西瓜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5′01″,北纬25°07′59″,行政上隶属乐昌市乐城镇。投资总额为1200万元。生产规模:400吨/d。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乐昌市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乐昌市乐城镇西瓜地 联系人:庄总 电话0751-5575088 三、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工业大学 单位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62号信箱 邮编:510006 联系人:戴工 电话:020-3932203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环保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总论、原有项目回顾性评价、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选址周围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生态环境概况与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与方式 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20日。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规划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乐昌市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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