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催化剂及废油库房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催化剂及废油库房工程 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岱海电厂内东侧。 3、工程内容 本项目拟将电厂内东侧一座空置库房改造为一座催化剂及废油储存库房,建筑面积为675m2。内部拟改造为废油储存区和废催化剂储存区,工程总投资40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较短,工程量较小,且位于现有电厂厂区内,运输道路依托现有道路,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油采用桶装,废催化剂为固体,无废气源。 (2)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废水,危废库房内采取防渗措施,防渗系数达1×10-10m/s。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抽排风机、危废运输车辆等各产生的噪声,项目位于电厂内,周围较为空旷,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储存的危废定期由资质单位运走,无其他废物。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评价认为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函索《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催化剂及废油库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铭;联系电话:1864865559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明 联系电话:010-6298695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选址和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件、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请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地址信息,供工程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