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不合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 编制参考提纲
第1章 总论 1.1 编制依据 除环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外,还应增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吉环发〔2015〕11号) 1.2 评价范围、区域环境质量概况、环境功能区划、重点保护目标(环境功能区划、评价标准、评价范围、环境保护目标) 1.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1.4 评价标准 第2章 现状分析 (工程现状调查与评价) 2.1工程概况 包括地理位置、周围环境情况、项目投资、占地、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实际建设内容、公用工程、劳动制度、投产日期;对2014年底前已正式投产,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还应说明原有工程概况及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 2.2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分析 包括:工程设备明细、原辅材料消耗、工艺流程和污染环节分析 2.3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污染源达标分析 包括:调查工程实际采取的环保措施,并进行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以现状监测数据为准,可按竣工验收监测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现状监测)。 2.4 污染物排放总量 以现状监测数据为基础,分别给出现生产负荷与达到设计生产负荷状态下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2.5现状环境问题 调查现有的环境现状问题 第3章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与污染源同步监测) 3.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以现状监测数据为基础,原则上采用估算模式分析该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环境空气二级评价中的水泥、钢铁、热电、垃圾发电、垃圾场等项目,评价范围内有保护区或是风景名胜区的项目,涉及到多源并且排放易积累、致癌污染物的项目应该采用进一步预测模式;改进或调整措施) 3.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 第4章 地表水环境影响 4.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与污染源同步监测) 4.2 地表水环境影响(以现状监测数据为基础,重点分析对地表水环境现状的影响,提出改进或调整措施) 第5章 地下水环境影响 5.1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与污染源同步监测) 5.2 地下水环境影响(重点从防渗措施建设,项目周围地质水文状况调查入手,分析对地下水环境现状的影响,提出改进或调整措施) 第6章 声环境影响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对厂界和周围敏感点进行布点监测,分析达标情况。如不达标,提出改进或调整措施) 第7章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统计固废产生量、暂存措施、最终去向,分析是否满足有关要求。如不满足要求,提出改进或调整措施。 第8章 生态环境影响 调查该项目所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原有占地情况、定量化的生态损失、实际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等),查明生态敏感目标及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分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改进或调整措施。 第9章 环境风险评估 调查收集同类建设项目风险事故资料,界定建设项目风险类型,分析建设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说明事故排放状况下污染物扩散范围及危害形式,调查项目实际采用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评价其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提出整改要求。 第10 章 污染防治措施现状分析 10.1 污染防治措施现状调查 10.2 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治理措施、达标情况 10.3 污染防治措施调查结论及改进或调整措施 第11章 项目周边敏感点环境信访调查 调查项目周边敏感点情况及其环境信访情况 第12章 环境管理及监测监控 11.1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监控现状调查 11.2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改进或调整措施 第13 章 评价结论与建议 从建设项目与国家政策法规的相符性;厂址与区域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的相符性、与总量控制要求的相符性;污染物排放达标可行性;项目投产后地区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相符性;清洁生产水平,环境风险防范情况,环境信访情况等。结论务必明确、客观、公正,提出产业升级、产品方案和厂区总平面布局调整、进一步优化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具体建议。
要件: (一)规划部门证明材料。 (二)省环保厅备案的项目需提供辖区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总量控制指标、无环境信访、无环境违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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