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2016年新建基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2016年新建基站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完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要求,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在环境影响(含社会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2016年新建基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辰溪县,鹤城区,芷江县,通道县,溆浦县,沅陵县,麻阳县、新晃县。 建设必要性:随着湖南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升级、结构调整、消费观念转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提出了新的要求。本项目建设为LTE基站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此外,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优化当地通信系统结构,增强通信网络覆盖,提高移动通信能力和移动通信的可靠性,改善通信质量,为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工程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共新建基站234个,其中辰溪新建基站46个,鹤城新建基站12个,芷江新建基站24个,通道新建基站24个,溆浦新建基站45个,沅陵新建基站33个,麻阳新建基站31个新晃新建基站19 个。本项目基站包括城区站和农村站两种,主要为农村站,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无线子系统及基站传输接入网等。基站机房的主要设备包括基站控制器、收发信机、功率放大器、耦合器、合路器、双工器及馈线等信号收发设备以及电源柜和备用电源等辅助设备。基站立塔方式均为地面塔。 本项目工作过程中在遵循覆盖各乡镇、不同塔高、不同环境等多方因素的基础上,抽取一定具备典型环境特征、典型工程特征或有环保投诉的基站开展现场测试,并结合电磁辐射理论计算来评价本期移动通信基站运行时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506号 联系电话:1 8 7 9 7 5 7 9 1 3 8 联 系 人:谢 总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核 工 业 二 三 〇 研 究 所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4号 联系电话:0 7 3 1-8 5 4 8 4 6 8 4 联 系 人:王 工 传 真:0731-85484684 电子邮件:230hpzx@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监测——环评信息公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评审——上报审批。 2. 主要工作内容: ①项目周围地区环境现状调查;②工程分析;③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④环境影响预测分析;⑤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本工程主要环境影响电磁环境影响、噪声和废旧蓄电池、废弃电子电气设备。 六、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做好基站的选点工作,确保基站与周围敏感点的距离满足要求,以保证建成后基站的电磁辐射强度能够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选点时应测试所建基站的环境的本底场强值,若本底场强已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则另行选址。 2.工程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基站天线的主瓣方向应尽量避开周围高层建筑,实在避不开时,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如选择载频数较少和增益较小的天线配置,或适当升高天线挂高使天线与前方居民楼留有一定净空,利用高差使周围较近建筑避开天线波束主瓣。 3. 对工程产生的废旧蓄电池、电器电子设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27-2010)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处置,防止废旧电池、废弃电器电子设备中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 4. 落地塔的建设会占用少量土地,项目在工程建设完毕后,通过回填等措施尽量保持原有的地形,对周围进行植被恢复,使工程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5. 机房内设备及馈线安装要保证质量, 加强技术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环保意识。七、产业政策符合性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征询本工程建设基站环境影响评价具体情况,或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与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并进行反馈,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