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种畜场“衡阳县种畜场生产安置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衡阳县种畜场生产安置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衡阳县种畜场 建设地点:衡阳县西渡镇秋塘村 项目投资:110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衡阳县种畜场生产安置场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28亩,总建筑面积147580m2。饲养良种能繁母猪1200头,年生产商品肥猪24000头,并配套建设雨污排水管网、沼气池、消毒池等配套设施。 2、建设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环评结论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项目废水经收集固液分离后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浇灌林地,部分外排,猪粪经好氧堆肥加工成初级肥料用于场内果树施肥或外售给当地农民,猪舍恶臭采用通风及除臭剂进行处理,集粪池及固液分离池臭气经收集后通过生物滤池得到有效治理,病死猪采用畜无害化填埋处理,项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使噪声得到一定程度的衰减。 拟建项目选址合理,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建成后能带动所在区域的经济增长,提升区域形象,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建设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群众生活质量的影响; (4)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 (5)对本项目建设施工中最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 (6)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7)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4、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和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5、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阳县种畜场 联系人: 夏工 联系电话:15116841428 地址: 邮编: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电话:13575231856 地址: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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