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新华镇互联网+渔光一体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河区新华镇互联网+渔光一体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巴彦淖尔市威锦轩农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总 投 资:16181.1; 占地面积:总占地800亩; 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临河区新华镇哈达村的盐碱地、芦苇荒滩上,中心区域坐标为东经107°38′16.86",北纬41°05′20.05",距市区约40公里,项目场区海拔高程约1100m,所属土地性质未利用地为44.3165公顷、一般耕地为8.5170公顷、建设用地为0.5001公顷。 周边关系:项目地东侧隔农业用地距离560m为哈达淖沙畔;西侧为农用地;南为荒滩地;北侧隔荒滩距离540m为胜利七社。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威锦轩农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1500945916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057号 联 系 人:郝敏 联系电话:13911822556 电子邮箱:13911822556@qq.com 邮政编码:015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一道发布公示)→编制报告→报告送审→报告修改→报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工程情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环保措施对策、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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