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银河丝绸涂层厂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51号)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吴江市银河丝绸涂层厂年加工涂层面料4000万米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补办); 投资总额:900万元; 行业代码:C1789其他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址位于盛泽镇圣塘村,租用吴江市盛泽益成喷织厂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东面为太阳雨纺织;南面为吴江恒舜达织造;西面为厂房;北面为吴江市聚欣经编厂,本项目四周均为工业企业和厂房,最近居民位于西面160米(圣塘村30户),项目周围环境状况见附图2;厂区布置原料存放区、打卷检验区、退卷区、涂布生产线4条,废气处理设施一套, 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250万元,新增涂布线4条,建成后可年加工涂层布4000万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 本项目为补办项目,厂房已建设完成,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涂布工序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2、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只定期补充蒸发损耗,年补充量约 500m3,不排放。 本项目增加员工30人,预计工作为300天,本项目生活用水按80升/(人•天)计算,废水排放量为用水量的85%,则生活用水量为720t/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12t/a。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回收的有机溶剂)。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胶水桶由供应商回收,回收的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上卷机、轧光机、整纬机、涂胶机、烘干机、收卷机、退卷机、打卷检验机、风机等设备,噪声源经隔声、消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吴江市盛泽益成喷织厂的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已建成,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甲苯、DMF)废气经收集并通过“DMF甲苯水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少量未收集的VOCs(甲苯、DMF)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车间内设置强排风装置加强通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大气环境功能现状。 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只定期补充蒸发损耗量,不外排,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处理,尾水达标排入烂溪塘。 噪声:本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胶水桶由供应商回收,回收的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固废“零”排放,对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吴江市银河丝绸涂层厂年加工涂层面料4000万米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原则。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可行。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中华环评网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吴江市银河丝绸涂层厂 联系人:陆雪平 联系电话:13701557761 联系地址:盛泽镇圣塘村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51号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连中路10号国贸中心A座13楼 邮编:222000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18-85783037 传真:0518-8578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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