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6号; 建设性质:改建项目; 建设内容: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对原有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增加喷漆及抛光工艺,在现有厂区车间内改造建设喷漆房、抛光房,改建完成后生产规模及产品不发生变化,主要生产产品有自动生产线、静态混合机、包装机等,项目占地900m2。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①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抛光粉尘水喷淋废水和除漆雾废水)。②废气:产品焊接废气、抛光粉尘废气、产品喷漆有机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③噪声:厂内开料、机加工、抛光等生产设备的运作噪声。④固体废物:边角废料、焊渣、铁丝、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含油漆抹布、漆渣、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桶、废乳化液桶和员工生活垃圾等。⑤环境风险:主要包括企业原辅材料贮存过程引起的火灾、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事故、污水处理设施的故障事故、危险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风险导致的环境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的抛光粉尘废气水喷淋废水和除漆雾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内“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 废气:抛光粉尘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经除漆雾和除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烟气过滤装置过滤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并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及墙体隔声、树木吸声等自然衰减后,项目区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固废: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桶、废乳化液桶由供应商回收,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含油漆抹布和漆渣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边角废料、铁丝外卖回收公司定期运走;焊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环境风险:本评价已要求建设单位针对各种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与应急措施,建立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制定详实的日常安全管理措施,可以减少项目的环境风险发生几率,并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危害程度。综合而言,本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区域规划。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控。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而言,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公示网站,另外,公众如有必要查阅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或查阅纸质版。 2、查阅期限:本公告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本项目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留下您的姓名、电话、地址等详细信息。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随后将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开展随机问卷调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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