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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北京环保局印发环评意见 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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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环保局7日印发了《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规划环评的推进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按照《意见》要求,编制、审批具有明显空间范围并涉及具体开发建设行为的规划,并对其环境影响评价在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优化指导作用方面提出要求。

《意见》指出,规划环评的空间管制成果,应包括生态空间分布图和优化后的生活空间、生产空间分布图,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及其组成区块开发管制总图,以及其他必要的支撑性图件。有关图件应配套编制空间区块说明表,详细说明各空间区块的地理位置、面积、现状、保护对象、准入要求和管制措施等。

对于区域(流域)内的产业发展,在满足环境质量目标的前提下,可以赋予地方在具体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上的主动权。在产业技术水平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提高、区域污染治理水平提高的情况下,产业发展规模可以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上限的情况下适当扩大。

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选取单位面积(单位产值)的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量、环境风险等一项或多项指标,作为制定规划区域行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否定性指标并确定其限制。如果规划拟发展的行业不满足上述指标的要求,应将其直接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规划建设。


本文内容来源:点绿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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