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孟家岭镇福才二采石场深度开采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第二次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梨树县孟家岭镇福才二采石场深度开采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梨树县孟家岭镇福才二采石场深度开采建设项目,位于梨树县孟家岭镇马家油坊村,矿区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24°39′12″,北纬:43°15′59″。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技改后矿区范围不变为6个拐点构成,矿区面积不变为0.16182km2,生产规模不变为15万m3/a,服务年限为51年,开采标高自320m至250m变动为320m至230m。产品为建筑用大理岩,主要供应附近周边地区建筑用,产品无需特殊加工,开采的原矿直接经汽车运至水泥厂,若原矿块度过大,需经二次破碎。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捞作农家肥,不会影响受纳水体的水体功能;对于采矿场大气降水、堆场淋溶水,经沉淀后回用与降尘等工序,并设置排水沟、挡土墙等工程措施,并加强厂区植物绿化,从而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2、环境空气 本矿山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钻孔、爆破、石料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本项目拟对钻孔、爆破采用洒水措施减少粉尘产生量,通过车辆进出口洒水冲洗,路面洒水抑尘,严禁超载外运,车辆限速,在大风天气应注意运输车辆和裸露面的保护等措施较少粉尘排放量,产生的空气污染物通过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抹布。废石开采中不出采场,边生产边回填采坑,将矿山产生的废石全部回填至形成最终状态的+230m采坑内;职工生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可利用部分回收,其余送当地政府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企业的机械设备定期检修与保养,废机油由维修人员直接运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一起填埋处理,经以上措施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由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生产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声环境贡献较小,区域声环境可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可为环境所接受。 5、生态环境 评价区内野生动植物均为常见种类,未见珍稀、濒危物种分布,本项目的实施将对矿区内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通过矿山运行期和闭矿期采取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后,将会明显减轻矿山开采对其影响程度与范围,将生态影响减至最低限度,因此项目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 三、环评主要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接受。项目符合我国当前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梨树县孟家岭镇福才二采石场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504346999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85161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