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等待初雪M 于 2016-10-24 17:26 编辑
年产400吨槟榔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湘潭县品味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槟榔加工项目的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400吨槟榔加工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湘潭县杨嘉桥镇白鹿冲村下瓦屋组 (3)总投资:200万元 (4)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建设一个年产400吨槟榔加工的槟榔厂,建设内容包括食用槟榔加工制作生产线、污水处理设施、办公楼等的建设,总占地面积2400m2。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SO2、NO2、PM10的日均值浓度、SO2、NO2、CO的小时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东面的农田灌溉沟渠的三个监测断面的pH、COD、BOD5、粪大肠菌群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水作的标准;烈雁金河的两个监测断面中,pH、COD、BOD5、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总氮超标,简要分析为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以及农民化肥过度使用,使得氮肥通过地表径流汇入水体所致。 (3)地下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地下水pH、高锰酸盐指数以及氨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而总大肠菌群超标,简要分析原因为井口没有设置任何的遮挡、保护措施,周围地面的地表水可直接流入井内以及农民过度使用化肥,化肥通过土壤下渗到地下水,污染地下水。 (4)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的昼夜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三、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废气主要有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的尾气和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废水为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冲洗保养时的废水、少量建筑材料养护时排放的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噪声是施工期间最主要的污染因子,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的运行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原有土地结构被破坏,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废气主要来源于锅炉燃料废气、食堂油烟、少量运输扬尘和恶臭。 废水主要有槟榔加工过程中的生产废水和职员的生活污水。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 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槟榔生产工序固废、锅炉燃料灰渣、废水处理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 四、环境影响污染治理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在采取开挖土方集中堆放、设置拦网和围挡、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各扬尘点经常洒水抑尘、限制车速、选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措施后,这种短期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 运营期:锅炉燃烧生物质颗粒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袋式除尘器除尘,然后通过25m的烟囱排放,烟尘、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均可达标;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2.0 mg/m3的规定限制要求;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限载限速以及定期对厂区地面及道路清扫洒水等措施可有效控制。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生产废水集中进行收集,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建设施工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的污水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 运营期:生产废水通过调节池+UASB厌氧生化+MSBR+高级氧化混凝沉淀的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一级排放标准;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员工日常清洁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再进入废水工艺中进一步的处理,达标排放。 (3)地下水环境 分区防渗,污水处理区、固废堆存区采取二级防渗(基础防渗+表面防渗),其它区域采取一级防渗(表面硬化防渗)。 (4)声环境 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避开居民休息、学习时间;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停止施工;合理设置高噪音设备的位置,设置位置远离周边居民点;车辆经居民集点时应限速、禁鸣;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加强厂区周边的绿化。 运营期:夜间不生产,各生产设备安放在生产车间内,锅炉房、风机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方位以及采取各隔声降噪等措施。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送往各自相应的地点处置;设置临时废土渣场,土方必须覆盖;强化运输和存放过程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 运营期:生产垃圾全部统一收集外运处理;锅炉燃料灰渣回用作为周边农田的肥料;废水处理污泥和职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6)生态环境 对施工过程中的废渣、泥浆、水泥、石灰等要防止雨水冲刷;对弃方的临时堆场应采取围挡保护措施,弃土堆场上面要加盖防雨遮挡物,防止水土流失;通过植被恢复和景观建设,选择适宜植物,合理布局,发挥植物对污染物吸收和净化作用,净化和美化环境,改善景观效果。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湘潭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一般;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诉,本项目的建设是该地区整体环境可以承受的,具备环境可行性。 六、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湘潭县品味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科林 联系方式:13787323865 通讯地址: 湘潭县杨嘉桥镇白鹿冲村下瓦屋组 七、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观日路8号101市 联系人:向工 联系电话:0731-88601629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本地的环境现状 (2)当前本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3)总体规划实施后可能带来的最主要的环境影响 (4)所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5)对总体规划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6)对总体规划的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直接致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环评单位 十、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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