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石角镇舟山村恒利石场年产8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我司承担清城区石角镇舟山村恒利石场年产8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特进行本次结论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清城区石角镇舟山村恒利石场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舟山村,矿区产品为建筑用砂岩矿,为新建项目。圈定的矿区面积为0.7133km2,采矿标高+310m~+90m。。根据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九四○队2015年12月完成编制的《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舟山村恒利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普查报告》,矿区范围内建筑用砂岩矿资源储量为:Q0=3084.60万m3,开采年限约为30年,年开采80万m3。 二、环评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周边环境功能相符,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选址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 本项目属于建筑用砂岩矿山露天开采项目,属于非污染型项目,建设规模小,污染物产生量少。项目运营期间在采取本环评、水土保持方案及开发利用方案中提出的各种措施后,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主要的影响是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做到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所以,本项目从环保的角度分析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 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建议; ③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需要报告书简本的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简本。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事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晟冠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6377 六、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副食品批发市场综合楼1栋415房 联系人:侯总 电话:0731-85535979 广东晟冠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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