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广龙_El_nino 于 2016-10-26 15:46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9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对“福建省莆田市德龙药业有限公司德龙药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德龙药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
(2)建设地点:仙游县鲤南镇圣泉村南二环路南侧
(3)建设规模:项目迁建后,现有厂区的一条生产线搬入新厂区,并增加一台混合机,项目建筑占地面积8806㎡,年加工生产青黛800t,新建办公综合楼4645㎡,质检化验车间2476.6㎡,综合生产车间12198.94㎡,仓库3210.24㎡。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福建省莆田市德龙药业有限公司
(2)环评单位: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3)联系人:陈工(4)联系电话:18750073179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由来,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简述,主要环境问题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工程分析,主要污染源排放情况分析,环境影响分析,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污染治理措施评述,环境保护投资及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及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的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共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将在备案材料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福建省莆田市德龙药业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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