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大林农牧场第四生产队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拉布大林农牧场第四生产队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拉布大林农牧场第四生产队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拉布大林农牧场第四生产队。本项目奶牛养殖小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及配套功能区建设用地200000m2,项目达产后,奶牛养殖小区生产线全群奶牛达1000头,其中基础母牛520头(泌乳牛416头、干乳牛104头),育成牛208头,犊牛220头,青年牛52头,全年原奶产量达2100吨。本项目总投资810万元。 二、评价区域内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厨房灶头产生的烟气,牛舍、运动场、堆粪场产生的恶臭。 (2)废水: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挤奶厅冲洗废水、固液分离出的牛尿。 (3)噪声:饲料搅拌机产生的噪声、牧场内饲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4)固废:牛粪、病死牛、饲料残渣、污泥、员工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灶头安装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要求;恶臭采用加强舍内通风、及时清粪、喷洒除臭剂等方法控制,确保场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挤奶厅冲洗废水、固液分离设备分离出的牛尿通过地埋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系统中,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类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后用于场区绿化和周边农田灌溉。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噪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场内饲料运输车仅在厂区内运输,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村庄居民产生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牛粪、饲料残渣堆肥发酵后满足《粪类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1987)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后还田利用,氧化塘污泥同发酵后的牛粪一起还田利用,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暂存后定期运往圾填埋场处理。病死牛委托当地防疫部门进行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虽然项目在实施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评建议的前提下,这种影响将降低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如果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内容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项目选址是否合适; (2)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内蒙古拉布大林农牧场 联 系 人:张平 电话:13604703585 (2)环评单位 名称: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88号院1号楼10层1121 联系电话:010-88439678 邮政编码:100097 内蒙古拉布大林农牧场 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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