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黔江安畅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区省道S304正阳至蓬东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黔江区省道S304正阳至蓬东段改建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重庆市黔江安畅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路线起点位于团结村,终点位于蓬东乡与现有县道X084顺接处 (5)项目投资:总投资11977万元 (6)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按设计车速 40 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0.0 米,双向 2 车道标准对S304正阳至蓬东段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拟建项目起于团结村,桩号为 K6+730.000;终点位于蓬东乡与现有县道X084顺接处,桩号为K10+754.13, 项目全长为 4.035526公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废气:拟建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及沥青烟。 废水:拟建项目道路工程施工不可避免地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噪声:施工期主要施工设备声源介于 76~90dB,根据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多年对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的噪声监测结果统计,施工工地场界外 5m 处的噪声声级峰值为 87dB,一般情况为 78dB。 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主要以填方为主,故需要借方,另施工期员工生活产生少量生活垃圾。 交通:施工期运输车辆将增大拟建项目沿线周边乡镇公路的交通压力,同时施工期间将占用部分道路,极易造成交通拥堵。 生态: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途径主要是主体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使沿线耕地减少,植被覆盖率降低;路基开挖、弃土破坏地形、地貌和植被,并破坏土壤结构和肥力;施工活动扰动了自然生态平衡,对沿线生物的生存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营运期 废气:项目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 NO2 。 废水:拟建项目全线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机构,项目自身无废水产生。 噪声:拟建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由行驶的车辆产生。 固废:拟建项目不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等,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车辆带入道路的固体废弃物,行人丢弃的少量果皮、纸屑及树叶、枯枝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废气、粉尘采取定期洒水、封闭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物料密闭运输方式,采用商混,不在场内进行砼搅拌,不会对当地空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清洗、道路养护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项目不新建施工营地,主要利用周边待拆迁农户民房作为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农户现有设施进行处理后用作农肥。 噪声处理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噪声设备的布局,加强噪声治理,使对周边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固废处理措施: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扫处理。 交通处理措施:建设方需与交管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合理可行的车辆分流疏导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和交通的畅通。环评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地段的施工和交通组织,禁止断道作业。 生态:合理堆放表土,施工结束后恢复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 (2)营运期 废气处理措施:营运期加强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加强路面清扫和保洁,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废水处理措施:营运期间,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该路段通行车辆的管理工作。 噪声处理措施:通过控制车速,加强道路绿化,全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加强禁鸣宣传,道路两侧规划的第一排声环境敏感建筑物设计时宜合理安排房间的使用功能,采取被动防护等措施,使声环境质量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固废处理措施: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和报废品,其中废包装材料交由回收站回收处理,报废品返回给工件委托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点暂存,统一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态处理措施:拟建项目实施后,按道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道路两侧、路基边坡及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面的植树种草工作,定期进行绿化养护,保证绿化植被的成活率和正常生长。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虽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营运期均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和大气环境等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到最低程度,环境可以承受。从环保的考虑,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选线合理,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2016年10月29日~11月11日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环评工作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办事处城西七路112号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13996939593 环评单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15号中铁咨询大厦 联系人:李老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的看法、对目前区域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或填写公众调查表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6年10月29日~11月11日,共计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