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35号)等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现将龙川瑞凡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纯石英砂深加工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网上和现场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龙川瑞凡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纯石英砂深加工建设项目位于河源市龙川县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30-5地块,项目占地22422.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800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万元,建设两条高纯石英砂深加工生产线,设计年产高纯石英砂40万吨,项目定员50人,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年产高纯石英砂20万吨,预计于2017年3月建成投产;二期年产高纯石英砂20万吨,预计于2018年12月建成投产。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从污染源强、污染防治及可行性、产业政策和规划选址法律法规相符性、公众参与调查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 三、环评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当地环境保护局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批准。环评单位将报告书送审稿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向当地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 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当地环境保护局进行受理,受理后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估的,经评估通过的建设项目,当地环境保护局作出批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张贴公告:在本项目附近的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处张贴公告。 (2)网上公示:在环评爱好者网上发布信息公告以及环境影响报告相关内容。 (3)实地随机采访:对项目附近的居民及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和随机访谈。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五、公示时间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1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最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联系电话和信箱: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1867606771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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