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移村至耀三界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耀州区移村至耀三界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来信。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耀州区移村至耀三界公路改建工程,为改扩建项目,路线起点位于耀州区小坵镇移村东南,接耀旬公路,途径坳底村、乙社村、西独冢村,终点位于耀州区与三原县县界,与三原县境公路顺接。路线全长8.28km,采用双向2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10m,行车道宽度为7m。全线与其他路平交20处,共建10处涵洞。本工程全线永久占地面积97.22亩,工程挖方17669.7m3,填方31666.5万m3,项目利用16828.3,外借方14838.8万m3,无弃方。项目总投资4403.971万元,建设期为2016年12月~2017年12月。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 1、施工期 (1)施工期对带来的植被损失等生态环境影响; (2)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3)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设备及运输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4)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处理不当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1)道路上行驶汽车的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带来的不良影响; (2)汽车尾气中含CO、NO2等主要污染物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道路路面污染物因雨水径流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生态:建设项目应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施工过程中弃土弃渣应及时清理,严禁乱堆乱弃,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施工营地应尽可能租用当地民房或公共房屋,以减小临时占地影响。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尽量选择在公路征地范围内,在公路征地范围外的占地,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用地及时平整并采取生态恢复。对于路基施工工程区内有肥力的表土层,应在施工前预先对其进行剥离,平均剥离厚度按10cm计,用于新开垦耕地、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或覆盖于路基边坡;对于临时占地,应在施工前预先剥离有肥力的表土层,施工完毕后,对场地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对占用旱地的必须进行复耕,对其他临时用地进行相应的植被恢复。 废气:施工道路及场地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车辆物料运输采取篷布加盖防尘;大风天气暂停土方开挖、回填;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剥离表土做好防起尘措施。 废水:施工营地日常的生活污水,依托所租用村民住宅的旱厕收集,定期清理作为农家肥料使用;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在不可避免的跑、冒、滴、漏过程中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态物质中;在施工场地设临时沉淀池,污水沉淀池收集去掉泥沙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严禁废水外排。 噪声:施工期间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并注意对机械的正确操作及维修;施工在晚10:00至第二天6:00期间应停止噪声大的设备进行施工,最大限度缩短施工期。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储存,堆存地点应远离水体,并在周围设置防风垛,定期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应尽可能用于路基填筑,如不能使用,应集中运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场;筑路材料应按照工程计划和施工进度购置,严格控制材料使用,如有剩余材料将其妥善保存,可供其他项目继续使用。 2、运营期 水污染防治:运营期排水系统会因路基边坡或道路上砂受雨水冲刷等原因产生沉积、堵塞,因此应定期清理排水系统及全线的边沟、过水涵洞,从而保证排水系统疏通;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公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土壤、水体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在两侧栽种可以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加强运输散装物资等车辆的管理,对车辆限速、限载,同时需加盖蓬布或采用湿法运输。 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噪声超标的居民区安装通风式隔声窗;沿线两侧加强绿化;控制夜间车流量,在临近居民点路段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道路清洁人员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将洒落于路面的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执行、严格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各项管理与监测计划的情况下,可以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本工程建设对沿线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基本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众查阅期限为自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该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是否同意项目路线选线;公众在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铜川市耀州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19-6182275 联 系 人:赵科长 环评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8439678 联 系 人:李工 八、起止日期 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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