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江门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门市港口一路190号,建设规模60张床位,占地面积434.24m2,建筑面积5341.05m2,计划总投资约为4000万元。建筑物为一栋九层高的综合大楼(含负一层),1层为前台、镜展区,2/3层为门诊,4/5层为病房,6层为手术室,7层为病房,8/9层为行政办公区。本项目拟聘用医生19人,护士29人,行政人员19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门市港口一路190号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368698888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1001室 邮政编码:5105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现状质量监测,从而评价项目所在地的总体环境质量。 2、通过工程分析和对同类项目的污染源类比监测,确定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源,并提出相应的污染源治理和减缓措施。 3、通过科学的方法预测项目所产生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4、对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出可操作的环境应急控制措施和预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2)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民众的生活质量; (4)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 (5)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6)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纳污水体的水环境质量; (7)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8)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9)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 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主要方式为:主要通过公众参与调查表提出意见,也可通过其他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公示对象为江门市的政府机关、当地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江门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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