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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宏强砖厂年开采3万吨/年砖瓦用页岩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易门县宏强砖厂年开采3万吨/年砖瓦用页岩项目》环境现状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易门县宏强砖厂年开采3万吨/年砖瓦用页岩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易门县宏强砖厂。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易门县浦贝乡,距离易门县城10km,距离浦乡公路约3.8km,矿区范围内页岩矿资源储量为106.71万m3(234.76万t),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开采深度由1566至1477m标高,项目于2008年开始开采,该矿山建设年代较早,一直未履行环评手续。为了强化环境管理、完善环保手续,易门县宏强砖厂拟对采矿区进行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核查矿区现状环境污染问题,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因此对项目矿山进行环境现状的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矿山现状采矿工程,不包含页岩砖生产内容。 二、公众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易门县宏强砖厂 地址:易门县浦贝乡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90889311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佳佳 电话:14787379899 三、环境现状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首先从政策法规和敏感保护目标方面进行复核评价,回答项目环境可行的钢性问题。 其次,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复核评价项目建设对当地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是否存在工程建设的环境制约因素及化解环境制约因素的对策措施。 第三,根据工程的总体布置及其开发利用方式变化情况,复核评价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影响区域的环境总体变化趋势,针对不利环境影响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达到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有利影响,减免或消除不利影响。 第四,针对区域环境功能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项目运营期的管理意见,为管理部门提供实施监督和管理的对策,明确建设单位的环保责任,为下一阶段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顺利验收提供技术指导。 第五,再次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监督作用。 第六,综合分析,复核环评总结论,为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四、公示起止时间 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0月31日。
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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