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云通嘉园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通嘉园 建设单位:云南云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东白沙河片区,东白沙河水库以北(KC2011-46号地块) 监测(调查)单位: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总用地面积81512.3m2(122.27亩),净用地面积79277.57m2,总建筑面积171962.4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511.79m2,地下建筑面积70450.66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组成。其中主体工程主要由住宅和商业组成,总建筑面积分别为94870.96m2、5325.17m2,总共有38幢建筑,包括36幢住宅楼和2幢商业建筑。项目住宅楼由14幢4F的建筑、20幢7F的建筑、1幢6F的建筑以及1幢同时包含4F和7F的建筑组成。商业A、B为独栋设计,其中商业用房A为6F,商业用房B为4F,地上商业建筑面积6084.99m2,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451.02m2。公辅工程主要为54498.91m2的地下停车场(含1186个机动停车位、111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变电室、公厕、道路、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组成。环保工程主要由一座面积为313.7m2位于地下室的中水处理站、化粪池、雨污水管网、分散的垃圾收集桶、室外绿化和水景工程组成。项目绿地面积为32647.97m2,建筑容积率1.29,总建筑密度23.5%,绿地率41.18%。实际总户数694户,共容纳2220个人居住。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项目东侧景瑞路雨水管网最终汇入东白沙河;项目商业食堂含油废水经设置的隔油箱隔油处理后与项目区其他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统一进入项目自建中水处理站统一处理,由于项目周边无市政污水管网,仅设置有雨水管,故项目污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回用不完的废水排入景瑞路市政雨水管。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内均使用电和液化气等作为能源,属于清洁燃料,不设燃煤锅炉,不使用燃煤等高污染原料的设备。项目的废气主要是地下停车场汽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项目部设于商业区的集中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住户油烟废气、垃圾收集桶、中水处理站、公厕等产生的异味等。项目商业A栋一楼员工食堂已安装拥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的油烟净化器;化粪池、垃圾桶等容易产生异味的地方委托昆明金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停车位集中布置于地下室,产生的废气通过车库进出口自然排风和机械通风系统抽排至绿化带内,经空气自然稀释后扩散;备用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废气,统一由发电机排气管经过外接到地面绿化带。 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的给水水泵以及污水处理的风机,将水泵风机置于相对独立的房屋内,并采取隔声处理;合理布设泵房、机房,留有一定的防护距离,通过距离衰减减少噪声影响;备用发电机设置在独立的配电室内,进行墙体隔声、吸声处理。 固废治理措施: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居住区生活垃圾、商业区等综合服务设施营运垃圾及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物业管理部门集中收集后,委托昆明金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及处置。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委托昆明金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掏清运,项目食堂隔油池废油及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统一委托昆明韬斌化工有限公司清掏清运。项目内不设置社区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设施,无医疗固废产生。 项目环保投资10913.2万元,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出口水质能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 2、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油烟净化器选用经国家认证的合格产品,处理技术成熟可靠,油烟净化器去除率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周界东、南、西、北外1米四个方位设噪声监测点。经现场监测,项目东侧边界噪声监测值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标准,即:昼间≤75分贝,夜间≤55分贝;其余边界(南边、西边及北边)噪声监测值均低于2类区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因此,项目边界噪声能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废弃物监测结果 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项目住宅区、商业区及物业管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昆明金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及处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昆明金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掏清运,统一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10月28日在环境影响评价论坛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6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2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呈贡大方居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 hpgsfk @aliyun.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附件:《呈贡大方居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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