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初步完成白山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白山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白山市浑江区和江源区
项目概况:新建、扩建道路51.81km,其中浑江区道路39.28km,江源区道路12.53km。总投资457924.64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及水土流失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运营后,汽车尾气、扬尘、交通噪声、路面径流污水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苫盖措施;运输车辆在运载工程废土和散粒状建筑材料时,应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的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运往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单位应首先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敏感点设置声屏障;施工期间产生弃土送弃土场,生活垃圾亦不能随意堆放,设置专门的垃圾箱与垃圾桶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环保部门应加强车辆尾气检查制度,禁止尾气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 采取如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合理。在采取建议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其排放的污染物均可控制在国家标准或可接受范围内,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衡量,该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或索取有关信息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同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评价单位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 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天内(2016-11-03~2016-11-16)。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 2、最关心项目建设地点的环境污染问题; 3、对本项目最关心的污染问题是什么; 4、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议; 5、对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6、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如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提出自己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翟东明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 电 话:13614492002 十、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巍 地 址:黑龙江哈尔滨市先锋路469号1栋 电 话:15843100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