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滇力林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书》已经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和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28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进行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墨江滇力林化厂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墨江滇力林化厂 3、项目地点:墨江县联珠镇班茅村大寨 4、建设性质:现状评价 5、项目所属行业:化工 6、工程投资:总投资524.7万元 7、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已建生活办公区和生产区。项目总占地面积3900m2,建筑面积2670m2。生产区包括虫胶颗粒生产车间、色素提取车间等;生活办公区1栋。配套设置其他工程设施。项目共两条生产线为年产400吨虫胶颗粒生产线和年产2吨虫胶红色素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的废水主要为虫胶原料清洗水及色素工艺压滤废水等和生活废水。全厂生产及生活废水经格栏+前置预处理措施+气浮系统+二机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系统+接触消毒的深度物化联合处理工艺,污水经过工艺最终达标排放,废水排放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部分再生回用,部分进入班茅河。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降噪设备和建筑隔声降噪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固废、废弃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等。清洗固废用作燃料;废弃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各种污染物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可以做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从环境的角度上讲,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2、公示地点和方式:采用布告及网上公示的方式 3、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等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村民随机抽查。 3、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和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墨江滇力林化厂建设项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仓茂森 13887947781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方式:自工 1364884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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