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平市环保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引进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加强市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南平市环境监测站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的函》(南人函〔2016〕172号)和《关于同意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的复函》(南人函〔2016〕36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将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专业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符合招聘单位、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3. 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且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以下(年龄按周岁计算,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10日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人数、专业、及要求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条件要求 | 南平市环境监测站 | 1 | 轻化工程(染整)专业 |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正高级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 南平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危险废物管理中心 | 1 | 环境工程管理 | 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三)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报考条件所需要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11月10日前取得。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人选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 (一)报名时间、方式:2016年11月10日—11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南平市环境保护局党办(延平区中山路山路48号),联系电话:0599-8631852。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2寸照片3张。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如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资格证、报到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核时间自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地点在南平市环境保护局党办。若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等)。在职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考核(面试)、体检、公示: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在市环保局网、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引进。 报名人数等于1,采取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公示程序;报名人数大于1,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在南平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由南平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问题。面试成绩作为考核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要求 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市环保局网站公告(www.nphbj.gov.cn)。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核准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 (二)报名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联系单位:南平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48号 联系电话:0599-8631852 联系人:张 冲 南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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