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年产5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郑州大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张寨村北绕城公路以北、娄湾路以东 清理措施 完善备案类 总投资 1409.5万元 占地面积 7008.6m2 劳动定员 30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工人25人 工作制度 年工作300天,1班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 1、本次工程环保设施监测及环保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粉尘 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现场调查本项目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在搅拌室分别设置一台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的废气可以达标排放。 水泥、粉煤灰则通过罐车自带空压机输入粉料筒库,辅以圆形螺旋输送机给搅拌机供料。为使粉尘达标排放,每个水泥筒库、粉煤灰筒库顶部均配套设置1套除尘系统,筒库内粉尘经处理后排放。 经监测可知,本项目搅拌楼废气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表2标准要求。 2)无组织粉尘 本项目无组织粉尘主要来源于原料装卸、物料运输产生的粉尘。经现场勘查,项目装卸物料均在原料库内,运输廊道已经封闭;原料库有一座圆顶原料棚,并在原料仓库设置可自动感应移动喷雾设施,进出运输车辆经过洗车台以减少扬尘,经过全封闭+洒水装置降尘后,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下风向最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表2标准要求。员工在场内食堂就餐,食堂设有油烟净化器,可满足要求,将油烟处理至2.0mg/m3以内。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及沉淀池处理后,砂石送回至原料堆场,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原料堆场降尘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原料堆场洒水抑尘。 (3)噪声 经现场监测,项目运营期间东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原料筒仓顶部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的沉淀物、运输车中剩余的砂石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期间,项目产生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综上所述,郑州大成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置,该项目在运营期间可实现全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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