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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昌都市左贡县扎玉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 全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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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jun4628 发表于 2016-11-1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昌都市左贡县扎玉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在建设单位左贡县人民政府及左贡县环保、规划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与支持的基础上,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的“昌都市左贡县扎玉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展顺利。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及,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向公众予以公示,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以助于报告书进一步完善。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都市左贡县扎玉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
建设业主:左贡县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786.97万元,建设日处理8吨垃圾填埋场一座、两个转运站及附属设施,总库容6万立方米,本卫生填埋场的填埋方式为山谷型填埋,服务年限约在25年(2017年--2041年)。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服务范围为收集左贡县扎玉镇区域,以及绕金乡境内。的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及特种垃圾。
二、选址可行性结论
拟建项目位于扎玉镇达巴村附近,距离城镇城区2公里,运距比较适中;填埋区三面环山,由于有山坡相隔,隐蔽性较好;场址不涉及拆迁户;场址内多为荒地。项目建设地不属于洪泛区,未发现岩溶、地下采空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未发现有断层通过,场地稳定,从地质角度上适宜作为垃圾填埋场的场址。项目厂址选择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及《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相关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可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公示如下:
1、项目的社会环境正效益
垃圾处理场建设是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居住地人口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有助于招商引资的一项环境正效益工程。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改善城镇的环境质量现状,保护当地的环境卫生,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充分实现固废的无害化和减量化。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周围乡镇生存环境,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显著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2、项目主要不利环境影响
(1)噪声
施工期各类机械设备包括开挖土方、工程打桩、构筑物砌筑、场地清理和修理、装修等使用的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重型吊机等;另外,施工中设备、材料运输将动用大量运输车辆,这些噪声对施工现场和既有道路周围声环境将产生较大干扰。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噪声昼间对50米范围内、夜间对150米范围内造成影响。
运营期填埋场噪声主要由填埋机械引起。推土机、挖掘机、运土汽车、压实机等,源强一般80~100dB(A);污水处理系统噪声主要由泵站引起,源强约85~90dB(A);道路噪声由垃圾运输车辆产生,源强85~90dB(A)。
(2)环境空气
工程施工期由于建筑材料运输、装卸等,将会有大量尘埃散逸在周围环境空气中;道路扬尘污染;物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等引起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垃圾填埋场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垃圾卸料和垃圾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发酵气体(CO2、CO、CH4)和垃圾填埋作业产生的粉尘及恶臭气体(如H2S和NH3等)。
(3)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场区内不设宿营地、不设食堂,施工单位尽量利用当地旱厕。
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废水主要为填埋区渗滤液及车辆、地面冲洗废水。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填埋场占地植被多为多为草地,无珍稀保护动植物。工程建设中不涉及树木砍伐,工程土地施工完成后将实施绿化工程,并配套有完善的环境绿化、管理方案。因此,工程建成后可使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工程施工期将会产生一定的植被破坏,导致短时间内的水土流失,通过施工中加强破坏区域的护坡工程,避开雨季施工,加强临时堆场的管理,可减少水土流失。随着工程的竣工,植被的恢复,水土流失现象将得到控制。总体而言,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期短,对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不明显。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运营期渗滤液事故排放、防渗系统破损造成地下水污染等,通过严格按规范进行防渗设计和施工、加强管理等措施,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3、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分析
(1)噪声
项目通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工点、设置围挡,避免在夜间施工、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注意施工机械的维护等措施,使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工程正常运营产生噪声不会改变工程所在地声学环境功能区的性质。
(2)环境空气
在施工场地通过洒水,对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已降低了扬尘污染;而且竣工后这一污染已经消失,运营期暂存的新鲜垃圾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覆盖,减小作业面裸露面积;同时填埋场周围设置卫生防护区,防护区内的现无住户分布,今后此区域内不得修建学校、医院、住户等环境敏感点。运营期恶臭气体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粉尘污染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场内洒水作业等防治措施,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3)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机械及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周围既有设施处理;
运营期填埋场包括垃圾拦截坝、排洪沟、渗滤液收集工程等措施。修建一个渗滤液调节池,收集的渗滤液定期回喷处理,可实现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弃方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及筑坝,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运至填埋场卫生填埋,对环境影响甚微。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之外。同时本项目绿化完善,各污染因子均得到有效治理,对周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环评还制定了环境管理、监测及监理计划,以减缓工程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和当地居民的影响大部分均是暂时性的;运营期做好日覆盖、中间覆盖及终场覆盖绿化,并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对周围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甚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发布公告;
2、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请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②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③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④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⑤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索取简本和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以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及反应相关问题。
1、建设单位:左贡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牛勇军     联系电话:13659558722
2、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传真:020-8337720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邮编:51011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2016年9月19日~9月23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问询环评编制单位或建设单位,以便于在报告书编制过程、项目施工过程及营运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扎玉镇垃圾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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