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华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评公示 泉州市丰泽华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东海滨城工业区鸿利达大街,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编写。为了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特做此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11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所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等有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业主、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1、项目业主 业主单位:泉州市丰泽华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东海滨城工业区鸿利达大街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960289418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环评单位: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上地创业中路36号留学生创业园4层403室 联系人:陈工 公司电话:010-62967004 E-mail:969192314@qq.com 一、工程概况 泉州市丰泽华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东海滨城工业区鸿利达大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厂房面积3300㎡。项目改建前总投资100万元,生产厂房面积600㎡,可年产电源外壳50万套/年、吹薄膜80吨/年。公司为了增进企业效益,优化产品结构,取消吹薄膜的生产。改建后,项目年产电源外壳50万套/年。项目目前已改建完成。 二、工程主要污染源强 1、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1)废水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泉州市宝洲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可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机器设备运行的噪声,声压级65-80dB(A)。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废:①职工生活垃圾;②注塑产生的边角料。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东海滨城工业区鸿利达大街,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起止日期: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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