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龙珠山石材开发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 建设单位:邹城市龙珠山石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邹城市龙珠山石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大束镇洪门村。是一家主营建筑材料加工与销售的企业。根据矿区地形,从破碎机料口修“S”型路6m宽直至+182m处,将首采区开采的矿石运至破碎机破碎,首采区开采结束后,将山上的路逐次引修至下一个开采层。项目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矿山露天开采工艺为自上而下水平分台段开采,矿体厚度66m,采用多排中深孔微差挤压爆破技术,采矿工艺流程为穿孔—爆破—铲装—运输,二次破碎用液压碎石锤。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矿区范围呈五边形,长207m,宽174m,估算标高+188m~+122m,面积26310m2。矿山年生产能力为18.52万m3。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邹城市龙珠山石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345189667 三、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624091862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书后,通过对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工程分析,找出建设项目的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污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预测拟建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并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建设单位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的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经济损益分析、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当年本地经济发展状况; ②当年本地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③当前本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④拟建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⑤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⑥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 向建设单位(邹城市龙珠山石材开发有限公司)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示日期: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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