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威摩托车有限公司 环保型电动三轮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江苏国威摩托车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环保型电动三轮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商盛路以西,现状道路南; 项目投资:1400万元; 本项目拟投资1400万元,租赁江苏国威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商盛路以西,现状道路南)、增加劳动就业250人,进行环保型电动三轮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形成年产各类环保型电动车5万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酸洗过程产生的氯化氢废气;喷漆(面漆及罩光漆喷涂)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油漆废气主要成分为漆雾颗粒物、二甲苯及挥发性有机物。酸洗产生的氯化氢酸雾通过酸雾喷淋塔处理后15m高排气筒FQ-1排放;面漆喷房及面漆烘道废气通过气液分离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净化处理后从15m高排气筒FQ-2排放;罩光漆喷房及罩光烘道、电泳漆烘道净化处理后从15m高排气筒FQ-3排放。 2、废水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产生量约451t/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建设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约2000t/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无锡市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盛塘河。 3、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酸洗产生的氯化氢酸雾通过酸雾喷淋塔处理后15m高排气筒FQ-1排放;面漆喷房及面漆烘道废气通过气液分离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净化处理后从15m高排气筒FQ-2排放;罩光漆喷房及罩光烘道、电泳漆烘道净化处理后从15m高排气筒FQ-3排放。经预测,在落实并稳定运行以上环保措施后,废气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建设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无锡市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盛塘河。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且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污水经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不会改变水环境功能现状。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过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4、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江苏国威摩托车有限公司环保型电动三轮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商盛路以西,现状道路南,租用江苏国威电动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可确定本选址是可行的,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报告书认为,建设单位只要在项目设计、施工和投产运行中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和稳定运行,从环保角度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具体联系方式见后,索取简本时间为本次公示的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周围单位职工、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如何确保周围居民不受建设项目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具体意见? 3、对本项目建设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至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八、建设单位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国威摩托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0510-88710032 九、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64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8528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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