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弘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初次公示 宁夏弘德慈善园区管委会投资9276.73万元建设宁夏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弘德慈善园区经十一路东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宁夏弘德慈善园区管委会委托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宁夏弘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宁夏弘德慈善园区管委会现向广大公众就本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宁夏弘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⑵建设单位:宁夏弘德慈善园区管委会 ⑶建设地点:位于经十一路与纬五路延伸段,东距经十一路600米,北距纬五路延伸段200米,紧邻巴泉沟。 ⑷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弘德慈善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 闫工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⑴评价单位: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⑵联系人:常庆生 联系电话:13803336995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槐岭路32号 邮编:05002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现场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整理,报告编制,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外业工作:⑴现场踏勘;⑵项目周边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经济调查;⑶公众参与调查; 内业工作:⑴资料归纳整理;⑵工程分析及污染源调查;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⑷整改后环境影响分析;⑸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⑹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对环境主要有哪些影响? ⑵您是否赞成本规划的实施(不赞成请说明原因)? ⑶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规划有何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公众的意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七、公示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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