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分析
(1)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 施工期
根据道路建设的特点,道路工程施工期间,大中型施工机械主要集中在路基土石方开挖、回填、压实阶段,敏感点受影响时段也主要集中在基础施工阶段。其他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相对较少,且主要为小型设备,对周边环境影响将减少。建议项目在施工阶段需使用高噪声设备时需与附近的敏感点居民沟通并提前告知相关内容,禁止在敏感点较多区域进行夜间施工特殊情况得到相关部门批准且提前公告附近居民,此外施工单位应该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高噪声污染设备同时启用。
② 营运期
公路沿线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加强交通疏导,保持道路畅通。道路两侧按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绿化,种植行道树。对于规划建设敏感点,本评价建议规划的居民区等在建设时采取如下措施:将书房、卧室、教学楼、办公楼等尽量布置在远离拟建道路一侧;建筑墙体采用空心砖;临路一侧建筑物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塑钢隔声门窗。建筑物室内可达到2类标准要求,道路噪声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 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推广湿式作业法;对运输车辆要经常进行车身的清洗;严禁车辆超载超速,以防止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扬尘;全部采用外购成品水泥混凝土,不得在工程区内拌和;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施工场地内办公生活区的生活燃料采用液化气,严禁用煤;全部采用外购成品沥青的方式,不得在工程区内熬炼沥青。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受施工废气影响很小。
② 营运期
加强汽车管理,建立完善的汽车尾气监测制度,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汽车上路。将工程的路面清扫工作纳入市政环卫系统,确保路面清洁卫生。路面有过往车辆洒落的粉尘性物质,及时清除。
(3)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 施工期
施工期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施工现场建工人临时宿舍,场地设置临时旱厕,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对于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含油生产废水,设隔油池处理后使石油类污染物浓度降低至排放标准后全部回用。施工期污废水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清水溪、嘉陵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保护区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② 营运期
拟建项目营运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是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污染物成分主要为SS及少量石油类,由道路西侧设置雨水管收集后经涵洞就近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对地表水体影响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 施工期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多余的土石方在区域内施工厂场地平衡调配解决。换填土与剥离表土掺和用作道路沿线边坡及施工占地绿化覆土。对于临时堆存的表土及换填土,要求土堆堆放高度控制在5m以内,周边用草袋拦挡临时防护,草袋外侧布置临时排水沟,顶部用防雨布覆盖防护。施工期固废均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② 营运期
拟建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没有生活垃圾产生,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 施工期
在路基、施工营地、表土及换填土堆场四周挖设排水沟,并对裸露地表或土石方进行覆盖等,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的恢复。
② 营运期
施工结束后,将路基、路面剩余土石料、骨料、沥青等清理干净。加强道路及边坡绿化工程的管理,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率以及景观的一致性。
五、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1年第9号)中规定的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
(2)相关规划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都市区道路网规划》等规划内容要求。
六、意见征求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意见征询对象包括项目周边居民和工业区有关人员,意见征求主要事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