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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坑水综合整治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白坑水综合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进行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等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白坑水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概要:本项目整治的河流段是白坑水下游河段,该河段整治形势较为严峻,主要表现在堤围高程不足且存在安全隐患(大部分无河堤)、河道河障多、穿堤建筑物防洪设施损坏,多处河沟汇入口无防洪建筑物,整体防洪标准偏低等防洪安全问题,因此,本项目白坑水下游河道整治总长约5.77km,堤防长度9.86km(两岸),4级堤围,主要捍卫普宁市大坝镇、北山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此部分堤防已纳入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项目,本次整治白坑水堤防整治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河道美化。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新河西路
联系人:吕建新 联系方式:1330259554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协作评价机构名称:江西鑫南风环评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联系方式:13500207939 电子邮箱:1163557@qq.com
广东办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岗顶百脑汇科技大厦B座241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筛选重点评价项目;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并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分析,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及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对于减少项目在营运期间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有何建议;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等;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其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征求公众意见日期: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主管环保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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