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鸿洋钢结构热浸锌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万吨热镀锌钢结构项目位于广东省高要市回龙镇步步高工业集聚地松塘小区肇庆鸿洋钢结构热浸锌有限公司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需要对肇庆鸿洋钢结构热浸锌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万吨热镀锌钢结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公众了解本项目,并提出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肇庆鸿洋钢结构热浸锌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万吨热镀锌钢结构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20平方米,主要经营热镀锌钢结构的生产加工,年产量为1万吨。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人民币。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建设和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进行治理,达到国家、广东省的排放标准。经达标治理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状况,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4.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同意; (2)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状况提出自己的的看法; (4)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的认识; (5)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6)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7)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5. 意见反馈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小姐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7号房1106房之96房 邮编:510000 电话:020-29843219 电子信箱:2534298170@qq.com 建设单位:肇庆鸿洋钢结构热浸锌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高要市回龙镇步步高工业集聚地松塘小区肇庆鸿洋钢结构热浸锌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86--758-8150910 肇庆鸿洋钢结构热浸锌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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