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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福泽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连福泽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拟在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街道夏家河子村,租用2栋厂房进行回收、分拣加工及交易各类废旧物资约20万吨/年,其中废旧塑料7万吨/年、废旧钢铁7万吨/年、废旧有色金属1万吨/年、废纸3万吨/年、废玻璃2万吨/年。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水污染:废塑料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废气污染:塑料粉碎粉尘。
噪声污染: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来往车辆运输噪声等。
固废:分拣杂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生产线配套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对塑料粉碎粉尘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5米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
2、污水:塑料清洗废水依托近旁的金嘉塑料污水站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厌氧发酵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排入夏家河子污水厂集中处理。
3、噪声:在采用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后,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不能利用的分拣杂物属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往垃圾填埋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出售给其他物资回收部门。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内容和规模属于鼓励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所列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为工业用地,与周边敏感目标的距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基础上,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程度;且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福泽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经理
电话:15904969097
六、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941169786邮箱:286074735@qq.com
七、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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