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口黄茅海海域海砂开采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担了珠江口黄茅海海域海砂开采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珠江口黄茅海海域海砂开采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况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拟采取招拍挂的形式出让珠江口黄茅海海域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本项目地理位置为113°05′06.368″E、22°07′42.494″N,采砂区为规则的四边形,开采面积约80公顷。根据采砂区的自然状况,拟采用采砂量约为120m3/h的射流抽吸式采砂船4条进行连续采砂作业,每天工作时间20小时。根据项目采砂区的自然状况以及采砂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加之采砂要考虑天气及机械检修等原因,因此初步确定其每个月可作业天数为25天,开采期300天。海砂开采可缓解填海工程用砂的供需矛盾,合理开采海砂能够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保护海砂资源,维护海床稳定,可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项目建设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环保治理措施及预期效果分析 1、采砂作业产生的环境污染:悬浮物、生活污水、机舱含油污水以及固废;拟采取的措施:合理安排作业船舶数量、位置,在采砂船溢流泄水口上安装拦污栅;拟在每条采砂作业船上设置生活污水收集仓、含油污水收集仓及生活垃圾桶。为统一安排,将按每月一次由相关资质单位对施工船的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理。 2、生态环境影响:采砂活动破坏底栖生物栖息环境、干扰浮游生物和鱼类生长繁殖、改变生物洄游路线以及减少区域环境容量等。拟采取的措施:施工最好避开底栖生物、鱼类的产卵期,浮游动物的快速生长期及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应预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可能防止超出采砂范围及不可恢复的破坏和影响,对采砂区附近水域的生物资源恢复作出经济补偿。 3、环境风险及防范、应急措施 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溢油风险。 防范、应急措施:及时收听气象报告,尽量避开台风季节;在采砂作业期间应加强对作业船的航行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广东海事部门的相关规定运营,以免发生海损事故;在采砂区内进行挖砂作业时,应适当控制同时进场的运砂船数量,严格控制采砂船只的活动范围,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规程,尽量在远离航道的位置进行作业或停船,避免影响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作业前采砂区应设置警示标志;运砂船如穿越黄茅海主航道和福永至澳门航线等,应谨慎驾驶,避让顺航道航行的船舶,并应避免穿越其船头;紧急情况下及时向海事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应配备足够的溢油应急反应设施,并保持高效、可用性,使溢油大面积扩散之前得以有效控制、回收。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采砂过程产生的污染物经各自适当的环保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废水、含油污水及生活垃圾均经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上岸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悬浮物的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采砂结束后对该海域的水动力环境和波浪影响很小,也基本不影响本海域的泥沙冲淤。溢油一旦发生溢油,可供溢油应急反应的时间很短,为保护工程周围环境敏感区域,在采砂过程中,务必加强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对珠三角的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项目采砂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2年)。项目采砂后可增大伶仃洋容积,从长远看对维护伶仃洋的水深环境起到良好的作用;只要严格按照日最大开采量、日平均开采量、月最大开采量、月平均开采量、年开采控制总量等控制指标进行海砂开采,项目采砂不会危及黄茅海主航道等的稳定;采砂过程中难免会对海洋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并按照本项目开采计划实施的前提下,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业主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实施工程环境监理的情况下,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索要海洋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下面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 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 是否同意在该海域进行施工作业,如不同意请说明原因; 4. 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 因本项目所遭受的影响,你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6. 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7. 与公众相关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七、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招拍挂单位: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韩淑莲 电话:020-84109222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10号 八、环境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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