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克瑞兹 于 2016-11-22 15:48 编辑
麓景路南延工程(梅溪湖路—含浦大道)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 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已进行第一次公示,现针对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麓景路南延工程(梅溪湖路-含浦大道)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南湘江新区,北起梅溪湖大桥南接地点,南至规划含浦大道,道路全长约3.9km(其中隧道段长为2.25km,地面道路长1.65km)。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60km/h,路基宽度为46m,匝道、地面辅道设计车速为40km/h。工程总投资约14.8亿元,施工总工期为29个月。
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1、施工期主要污染物
(1)空气污染物:对空气环境的污染来源包括平整土地、铺浇路面、材料运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扬尘,机械车辆的尾气,沥青路面铺设时产生的沥青烟影响。
(2)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土石方开凿,施工建设等机械噪声。
(3)废水:施工生产污水主要包括含悬浮物较高的泥浆废水和清洗修理机械等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悬浮物。
(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桥梁工程产生的废弃石料、混凝土以及破损的预制构件,还有拆除的废弃钢筋、电缆和木料等。
2、营运期主要污染物
(1)大气污染物: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空气污染物是NOx,CO等。
(2)废水:产生的路面径流。
(3)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沿线车辆随意丢弃的果皮、纸张和塑料包装等。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空气污染控制措施:居民区附近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防尘网,在4级以上的大风天气禁止路面开挖和建筑拆除施工,临时堆土和建筑拆料的堆放应予以覆盖或做表面固化处理。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在经过居民密集地区要加强洒水密度和强度。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苦盖,以防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洒漏。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并盖篷布。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3)施工废水污染控制措施:泥浆水和修理机械产生的含油污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隔油池做好防渗措施;在挖掘现场将设截断槽,以防止雨水从暴露的土壤表面流出;将采取围挡加防水油毡隔离措施;注意天气预报,在有降雨预报时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土堆、沙堆和回填物将尽量保持遮挡,确保所有的斜坡和土堆得到临时覆盖。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有关规定。在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过程中,根据需要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挡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和设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清运。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
(2)水环境:建设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做好沟通,在设计阶段做好路面径流的排水设计。
(3)声环境:拟对道路沿线敏感点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措施后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在道路沿线及服务设施处设置分类垃圾箱,由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工作。垃圾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外运、集中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麓景路南延工程(梅溪湖路-含浦大道)建设构筑湘江新区南北主干道,提升了各组团的通达性、提高了交通保障度;完善了湘江新区路网结构和形态,补充了岳麓山山脉阻隔引起的路网布局的不均衡性;加强了路网系统性,提升了道路交通对重点开发区域发展的支撑;对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增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沿线大气和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景观环境及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减缓措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程度。本工程线位布设合理,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方面论证是可行的。
五、环评简本
拟建项目产生的具体环境影响及环境防治措施见环评简本,环评简本 已于本网站以附件形式进行公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村社区集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的沿线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从环评的角度您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认为施工期营运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 2016年11月22日-2016年12月5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要简本。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731-86458252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10401380
电子邮箱:1806187955@qq.com
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