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相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泸州市亚龙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0件液压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泸州市亚龙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泸州机械工业集中发展区 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3840平方米,购置安装液压件生产专用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液压件5000件/年。同时配备相关生产设备及安全、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泸州市亚龙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泸州机械工业集中发展区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8980256988 环评单位: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方式:0830-3706022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提交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项目是否了解? 2、您认为目前该地区的主要环境污染是什么? 3、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会造成哪些不利的影响? 4、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5、本项目的建设对您工作、学习、生活、娱乐的影响? 6、您认为该项目选址是否可行? 7、您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8、您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泸州市亚龙机械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