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蓝天实业总公司重庆分公司汽车座椅生产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网上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汽车座椅生产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成都蓝天实业总公司重庆分公司; (3)项目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鱼嘴工业园区美捷鱼复生产基地厂房内;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投资:总投资估算为1780万元。 (6)建设规模:项目租用鱼复美捷生产基地2#楼1-3层及3#楼A区厂房,新建年产15万车副汽车座椅生产项目,主要工艺包括汽车座椅骨架总成、座椅套缝制和座椅泡沫发泡。项目租用厂房总面积15602.67m2。厂区内不配备食堂和宿舍,员工食宿均依托园区及鱼嘴镇现有配套设施供给。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成都蓝天实业总公司重庆分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鱼嘴工业园区美捷鱼复生产基地厂房内 联系人:胡敬晖 电话:1359407873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的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06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传真:67634469; 电话:67634469;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邮编:40002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国环境保护部令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由相关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出批准的决定前,在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做出批准决定后,在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五、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意见调查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采取互联网公示的形式,公布于公众网站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音、振动等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参与公示期限 此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即从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7日。 成都蓝天实业总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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