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湖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小西湖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桐梓县娄山关街道独石村,主要内容有悬空栈道(含玻璃栈道)、临水栈道、漂流、铁索桥、滑索、游泳池、游船、天门洞。其中: 1号桥:跨度:40.2m,桥面宽:2m,设计人载:80人,矢高:2.5m; 2号桥:跨度:22.4m,桥面宽:1.8m,设计人载:36人,矢高:1.2m; 3号桥:跨度:31.5m,桥面宽:1.8m,设计人载:57人,矢高:1.7m; 栈道:悬空栈道长:1274m,玻璃栈道长:100m,临水栈道:1100m,栈道宽:约1.6m 漂流:漂流槽过水断面:80cm*1.6m,漂流长度:1.8公里 滑索:钢丝绳水平距离:350m,钢丝绳斜拉长度:352m,高差:27m,吊具定员:1人/个。 游泳池面积:5012㎡,长:189米,宽:平均23米,高:1.1-1.2米 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总投资额为80000万元。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为:施工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为:居民以及商业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固废、汽车尾气、噪声、环境风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水泥、砂石)以及弃土、废石渣的运输、堆放、搅拌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 ②声环境:施工设备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 ③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修建一临时沉淀池,将废水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借助当地生活措施进行处理,最终作为农肥进入农田、耕地。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弃土石方外运至桐梓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集中统一收集,全部清运到桐梓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 ⑤生态环境:施工后及时复种草植树。通过有效管理达到在尽量少破坏原有生态的基础上实现营造优美环境的目的。 ⑥水源保护区:项目设置专门的环境监理岗位,针对项目工程内容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确保施工活动不对天门河水库及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污水处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芒特弗农小镇一期建设项目自建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桐梓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官渡河。 ②废气:员工食堂设置专业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排放,对环境污染较小。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化粪池),在生化过程中将会产生臭气,其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对污水处理池应加盖板,并预留进、出口,设置排气管使废气通过活性碳吸收后外排。 ③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每天由物管部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桐梓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化粪池产生的沉淀污泥,定期清掏送桐梓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置。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抹布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更换的吊带装备中,金属部分回收,纤维部分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及时送桐梓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④噪声:合理布置进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在管理方面严禁在景区内鸣号,以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及休息。项目物业部门应加强管理,进出区内的汽车应限速行驶、夜间禁鸣,同时禁止商家使用产生高噪声的高音喇叭或音响设备,减小交通噪声、商铺营业噪声及游客休闲娱乐噪声对附件居民的影响。 ⑥水源保护区:项目和水源保护区之间设置硬屏障,严禁任何人和物进入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同时必须限制小西湖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内人口规模和商业活动的发展,杜绝项目建设诱导性因素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小西湖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桐梓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天门河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规定,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小西湖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周围的居民及附近的企事业单位。 (2)主要事项 ①通过什么方式知道该项目的建设; ②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③目前对该地段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 ④本项目建设对你们的生活、工作、环境、健康的有影响; ⑤该项目建设后认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占地影响、生态破坏); ⑥对本建设项目环境问题你们最关心的是什么(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生态破坏); ⑦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问题(不利影响可以采取措施弥补、不可弥补的影响、无影响); ⑧项目建设对社会环境的正面影响(发展地方经济、推动城市发展、没有影响)。 七、公众提出意见和获取报告简本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贵州省小西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23262201; 联系人:王总; 环评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51-26628787。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 :贵州省小西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桐梓县娄山关街道独石村 邮编:563200 环评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号 邮编:230088 (3)问卷调查。 个人100份,团体10份 八、保留时间: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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