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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秸秆资源化高值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 建设 地点 | | | 工程总投资为16617.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处理农林废弃物10万吨。 | | 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工艺废气、生活及生产污(废)水、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 |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统一排放;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气和水分离和脱硫塔处理后,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燃气锅炉烟气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噪声经治理后,可以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 | 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直接查阅 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12日 | | 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认为本项目主要的社会经济影响有哪些 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 | 征求意见期间发放调查表: 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网上发表留言: huanping1609@163.com 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 盖 工 0431-89267053 向当地环保局进行反映 | | |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提出有关建议。建设单位在收到公众意见后及时向环评单位进行反馈。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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