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通化金厂子滑雪场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通化市众枫兰汇文体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通化市金厂镇金厂村 总投资:22468万元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工程内容:滑雪场总占地面积约497826平方米,建设雪道共9条,其中初级道6条,雪道总长度约5308米,中级道3条,雪道总长约2232米;魔毯4条,共630米,缆车3条,日接待能力高达1万多人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影响,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期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营运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噪声、社会经济影响等。 三、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通过合理选线尽可能避免植被破坏以及大开大挖,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营地和施工方案,尽量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洒水抑尘、运行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场地产生生产废水,在场内建简单沉淀池收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施工场地自建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对野生动物等造成影响。施工期工程产生的临时弃土、弃渣应运至指定临时渣场堆放,并做到土石方处理日产日清,如无法当日处置则应进行适当的防雨防风挡护,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营运期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为汽车尾气及噪声。汽车尾气中含有CO、CO2、NOX和铅颗粒物等有害物质,将影响周围大气环境质量,通过加强旅游车辆管理,提高旅游区内道路整体水平,保障道路畅通,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噪声和一些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加强停车场管理,实行限速、禁鸣,减少了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其他:加强风险与其他管理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的选址合理。在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废水做到“零排放”,保证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的有效处理处置,保护金厂河水质不受到污染,杜绝环境风险事故,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了解程度?(2)您认为本项目主要的社会经济影响有哪些?(3)您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4)您认为本地区目前环境状况如何?(5)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所在地环境的影响程度?(6)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所在地哪种因素影响最大?(7)您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方式对本项目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进行咨询。 建设单位:通化市众枫兰汇文体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主任 联系电话:13844597703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516284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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