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云南西盟云祐酒业有限公司白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1.项目名称:云南西盟云祐酒业有限公司白酒项目 2.建设地点:普洱边境贸易加工工业园区西盟园内 3.项目所属行业:轻工 4.项目建成白酒生产线1条,年加工500t白酒,建成有酿制车间(350m2)、洗瓶车间(250m2)、灌装车间(48m2)、包装车间(150m2)、勾调车间(60m2)、基酒库(总占地面积236m2)、成品库(150m2)、化验室(36m2)、锅炉房(20m2)、杂物间(60m2)、办公区(150m2)、原料库(180m2)、保材室(150m2)、道路及公用设施等附属设施。 二、环境影响及处理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 拆除现有燃煤锅炉采用电热蒸汽锅炉代替。 (2)对来源于发酵过程、陈酿、过滤、灌装产生的有机废气,从生产工艺及设备上,使生产原料及产品的包装均在密闭容器中进行,减少有机废气产生量。 (3)酒糟堆放会产生异味,影响项目区大气环境,需做到及时运走酒糟,不让其在项目区堆存。若遇特殊不可抗拒原因造成项目酒糟在厂内堆存时,环评要求项目酒糟应暂时堆放于车间内,并进行遮盖。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也会有异味产生,要求将化粪池、调节池、厌氧池等产生恶臭的主要构筑物加盖,异味通过集中抽排至地面后,经活性炭吸附除臭等措施后排放,排气筒(高2.5m),在污水处理站与生产区及厂界之间采用绿化带进行阻隔,减少异味的影响。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还田; (3)生产废水(锅底水及洗锅水除外)进入项目自建规模不小于污水处理站(32.4m3/d)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直排”标准后排入南康河支流。 (4)锅底水及洗锅水,每天由养殖场运走作为饲料使用。 (5)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禁止项目区内工作人员直接向外环境倾倒废水。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项目设备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采用基础减震(减震垫)、建筑隔声,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应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保证各设备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在厂区各出口示意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 (4)加强厂区绿化,绿化带设置宜采用乔、灌、草结合方式,可以有效降低噪声的传播,同时也能起到美化厂区的作用。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酒糟出售给周边养殖场作饲料,尽量做到及时运走,不在项目区堆存。 (2)项目洗瓶、包装车间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可直接出售给当地废物回收站。 (3)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西盟村垃圾收集点处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作为农肥还田。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云南西盟云祐酒业有限公司白酒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整改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满足现行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符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85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全面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16〕103号)中规定的备案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项目区附近居民、环保专家、政府工作人员等,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仅针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写信、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普工 电话:0879-2308999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20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座1030号 2.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西盟云祐酒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勇 地址:普洱边境贸易加工工业园区西盟园勐卡片区 联系电话:1592494888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果需要对本项目开发建设及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更多的了解以及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式时间于2016年11月30日起),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 [注]:请大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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