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太平川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长岭县太平川工业集中区 规划编制机关:长岭县太平川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地点: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太平川镇西南部。 规划范围:长岭县太平川工业集中区东至长岭至通辽铁路,南侧和西侧至吉蒙边境线,北至太平川镇。 规划面积:集中区规划面积18.1km2。 规划期限:规划近期为2016年至2020年;规划远期为2021年至2025年; 规划布局:规划拟在长岭县太平川镇西南部建设“一区四园”的功能布局,“一区”即长岭县太平川工业集中区,“四园”即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农资配套产业园区、光伏及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园区、仓储物流园区。 集中区功能定位:集中区主要是以农副产品加工、光伏及新能源利用、农资配套产品加工制造及仓储物流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方向,充分依托长岭县及太平川镇丰富的农牧业资源、石油天然气资源、光伏等新能源优势,打造吉林省西部特色工业基地。 (二)规划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长岭县太平川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佘书记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431-85954845 联系人:张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确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②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公告 ③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公众意见调查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 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工作内容: ①现场踏查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施工期、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和社会现状的看法,及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以及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告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长岭县太平川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如调查者对问卷内的规划区概况及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了解不足,调查者可联系建设单位索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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