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麦地河二级水电站工程 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公示 香格里拉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以香计工财[2004]14号《香格里拉县计委关于对麦地河二级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给予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05年1月,云南省环保局以云环许准[2005]10号文对《麦地河一级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给予行政许可。2007年1月,香格里拉县环保局以《关于麦地河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予以认可的证明》对项目的环境影响予以认可。 1.建设项目概况 麦地河二级水电站位于香格里拉市五境乡,项目中心点中标为:东经99°31′4.44″,北纬27°38′3.12″。麦地河二级水电站装机容量7000kw,正常蓄水位2030m,合计年发电量0.331亿kw•h。根据《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规定,工程为Ⅴ等小(2)型工程,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工程于2005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2007年5月底发电机组投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0.45亿元。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公众反映项目在建设施工期间的扬尘、噪声、废土石对环境、交通、安全等产生了一定影响。项目在建设施工期间基本按环评及其批复意见、设计和生产要求采取了合理安排施工,采取尽量白天施工并避开交通高峰期、夜间施工控制在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的时段、废土石及时清运、开挖面及时回填平整恢复等措施,把施工扬尘、噪声、废土石对环境、交通、安全等的影响降到最低,使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小。 施工期回顾: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看,项目在建设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小、周期短,为可恢复影响。从现场检查情况看目前项目在建设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已得到较好恢复。 运营期: 废气:项目从施工期转入营运期后,项目能源全部用电,属清洁能源,对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 废水:该建设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采取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固体废弃物:建设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厂区管理房、职工宿舍的生活垃圾,二级电站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按当地环卫要求处理。 噪声:根据水电站生产工艺特点,并结合生产现状,项目建成后,主要的噪声源来自于发电主机房,源强在85dB(A)~90 dB(A)。采取建筑物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项目周边没有居民分布,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废油:根据水电站生产工艺特点,并结合生产现状,项目建成后,已按要求设置事故排油池、污油罐、净油罐,并配套了真空滤油机,对废油进行烘干和过滤处理回用,有效的控制了废油的泄漏。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省香格里拉县麦地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林丁然 电话:13988773850 3.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单位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 (2)以公示的形式向项目周边的民众介绍拟建项目情况; (3)环评单位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预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再次对项目区民众进行公示,较为详细的向民众公布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并征求民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5)向环保审批机构上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工 电话:15987185306 电子邮箱:419849370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环境质量即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反映。 (2)公众对项目了解程度及反应。 (3)公众认为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是什么。 (4)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公众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本公示有效期为10天。 云南省香格里拉县麦地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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