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益民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无棣县益民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示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无棣县益民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无棣县益民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3600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为日处理10t病死畜禽,高温脱脂后制成有机肥料,实现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二期建立年产5万吨腐殖质有机肥项目。 建设地点:无棣县新海工业园京能路南 建设单位:无棣县益民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梅林 联系方式:13905433215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环评单位: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16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0631-5234502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踏勘调研、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掌握该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对污染物的监测数据分析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调查,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评价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稳定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示。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公告发布单位:无棣县益民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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