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中医医院新院区第二住院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网上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营山县中医医院新院区第二住院楼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营山县中医医院新院区第二住院楼建设项目 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营山县朗池镇红关村一社和火箭村十一社 建设单位:营山县中医医院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人民币。 二、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营山县中医医院 联系 人:钟院长 联系电话:13990821128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通讯地址:成都市猛追湾街94号成都339写字楼B栋15层 电 话:13183820079 四、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告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20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