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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35c/d/e号化学药品库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相关情况简介 (1)项目名称: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35c/d/e号化学药品库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3)投资总额:988万元 (4)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危险化学品库房,用于存储厂区生产所用化学品,如存放易燃易爆药品、酸碱药品、剧毒品等,总建筑面积为1270平方米。 二、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拟采用密封等措施减少药品挥发量,控制车辆数量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量。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冲洗库区地面废水经厂区管网进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排放。 (3)噪声:采用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袋装封闭,及时外运。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葫芦岛赛恩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地址:葫芦岛高新区创业大厦2号楼 电话:024-88120580 建设单位: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袭工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电话:024-2438479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就本项目对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公众对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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