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金岸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锂电电动自行车6万辆、高级自行车6万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鹤山市金岸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锂电电动自行车6万辆、高级自行车6万辆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鹤山市金岸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锂电电动自行车6万辆、高级自行车6万辆建设项目位于鹤山市雅瑶镇陈山工业区,项目占地面积19433.77平方米,建筑面积9823.4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厂房进行生产锂电电动自行车和高级折叠自行车,预计年产量 为12万辆,年产值达 18000万元。 项目投产营运后主要污染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酸雾、喷漆废气、粉尘、燃料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食堂油烟废气、生产噪声以及固体废物等。所有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鹤山市金岸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人:黄华平 电 话:13929011639 通讯地址:鹤山市雅瑶镇陈山工业区 3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83号 联 系人:李工 电 话:0757-82583307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桥林街47号1106房之A96房 4环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现状调查——编制环评影响报告书——报告书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报告书批复。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方式,以便得到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它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草案的意见。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鹤山市金岸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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