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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白色污染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阶段公告 受红河雍康源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个旧市白色污染治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红河雍康源商贸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本次信息发布内容为现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建设项目概况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上乍甸村委会大河湾村云河选厂场内,项目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10'17.81",北纬23°29'1.93"。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666.71m2,总建筑面积约为3172.8m2,红河雍康源商贸有限公司租用个旧市鸡街镇上乍甸村委会大河湾村云河选厂场地、投资1280万元建设生产线6条,利用废旧编织袋、遮阴网、水果套袋等废旧塑料年产再生塑料颗粒6000t;项目计划分为二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000t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1条及相关生产厂房、设备和环保设施,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5000t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5条。本次环评对“个旧市白色污染治理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的对象包括了一期工程内容和二期工程内容。 生产工艺:本项目生产工艺为:废旧编织袋回收→清洗→破碎→三级清洗→漂洗→脱水甩干→热熔→除渣→挤丝→冷却→制粒→过磅→包装→销售 建设周期:2017年1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17年12月完成设备安装,共12个月。 项目投资:总投资1280万元,环保投资约53万元。 法规、政策、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符性:本项目为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之“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本项目位于个旧市鸡街镇上乍甸村委会大河湾村,项目地距离个旧市约10km,项目北侧厂界和东北侧厂界均临山坡,西北侧约120m处有废弃锌选厂1座,项目区东南侧紧邻个旧至建水县老公路,南面厂界约110m处为大河湾村。项目所租用场地个旧市云河选厂是建于90年代的锌矿采选厂,已停产金5年,因选厂创建年代较早,相关环保手续已不齐全。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及仓库的建设;施工期不进行土石方开挖,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运输车辆扬尘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项目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废气为在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废塑料在熔融/挤出工序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及由此产生的异味、项目区食堂油烟、出入车辆尾气等。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在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设备噪声、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0~90dB(A)之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入厂原料中分拣处的一般夹杂物(如废木片、废金属、废橡胶、或塑料制品等废物)、车间散落粉尘、清洗过程产生的泥渣,热熔过程中产生的塑料渣等、职工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化粪池污泥等。 四、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及效果 施工期间采取的对策措施及效果:施工期间,通过洒水降尘、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等措施减小粉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依托项目区现有生活设施处置。施工期间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将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运营间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效果:粉碎过程采用湿法粉碎,粉尘产生量较少,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热熔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拟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置;项目在冷却、拉丝、切粒等工段会有异味产生,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废气,异味产生量较少,主要通过通风扩散;项目运营期间有运输车辆尾气产生,尾气主要通过自然通风扩散、绿化吸收。综上所述,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运营间采取的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效果:项目区地处山区,且距离个旧市及乍甸镇均较远,周边无污水管网及相关污水处理设施,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作农家肥,不外排;原料清洗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过程,不外排;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运营间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效果:项目拟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设置绿化带,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间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效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建设单位自行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处置措施可行。破损的包装材料为可回收废物,经收集后外售,处置措施是可行的。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处理,处置措施是可行的。餐饮垃圾和餐饮废油收集后暂存在泔水桶内,然后外委处置;沉淀池及清洗池内沉积的泥沙定期用泥沙泵抽出,经脱水后清运至个旧市垃圾填埋厂集中处理。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都得到了妥善有效处理,处置措施均是可行的,其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施工期间项目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将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营运期的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六、公众参与方案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本次征求公众意见通过网络公开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次数: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23日止(不含节假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红河雍康源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个旧市鸡街镇上乍甸村委会大河湾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胡总 2、环评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10-8223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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